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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3年5月,被告人姜某某在夜间驾驶摩托车、头戴假发到平邑县临涧镇、白彦镇多个村庄内,利用携带的伸缩梯爬到村民平房顶上,盗窃村民晾晒的金银花,作案10余起,盗窃金银花180余斤,价值11830元。2023年8月25日,平邑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提醒:盛夏正是金银花晾晒的季节,也是金银花被盗案件的高发多发时期。检察官希望农民朋友引起重视,做好自身防范工作,加大对即将收获的农作物和农作物晾晒、储存环节的看护,如发现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在此,检察官也正告心怀不轨之人,小偷小摸也是盗窃,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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