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平邑县公安局紧扣“县级主战、派出所主防”理念,积极发挥法制等部门职能作用,围绕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目标,在关爱帮扶、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多方面多点发力,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平邑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被山东省公安厅评选为2023—2024年度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一、讲好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守法意识。一是深化学校法律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以“开学第一课”“110宣传日”等为契机,通过举办知识讲座、现场教学、帮教活动等方式,积极开展防诈骗、防盗抢、防校园欺凌、远离“黄赌毒”、防溺水、逃生自救等教育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紧紧抓住校园门口师生、家长流动性大的特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宣传实效性、精准性。二是深化家庭思想教育。与社区、学校、家庭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工作。督促学校为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理性教育观念。以入户走访等活动为载体,组织社区民警进村居、进家庭,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家庭管理,多和子女沟通、谈心,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杜绝放任不管、简单粗暴或是无原则溺爱的教育方式,并结合实际调整教育方法,强化良好生活氛围的营造。三是深化社会警示教育。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引导提醒广大未成年要提高警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要善于保护自己。坚持将教育贯穿打击处置阶段,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违法犯罪行为等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真正受到教育,正确认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危害性,促使其改过自新。
二、做好护校安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一是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按照“从严从实从细”的工作原则,不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安保制度建设、安保人员配备、安保责任落实和物防、技防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及时堵塞安防漏洞,确保不留死角盲区。结合日常警务工作,深度排摸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涉校矛盾纠纷,及时了解掌握校内不安定因素,逐一做好化解、疏导、稳控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矛盾扩大升级。二是强化周边场所整治。不定期联合卫健、市场监管、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场所行业清查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流动商业摊点、宾馆酒店、洗浴桑拿、养生会所、美容美发、酒吧网吧、棋牌茶室、KTV、游戏厅等学生易于接触的复杂部位、娱乐场所进行拉网清查,严防未成年人违规上网、违规住宿、涉黄涉赌涉毒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落实校园高峰勤务。严格落实上放学期间“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勤务部署,科学配置警力,合理布局巡守,全面强化学校门前及周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治安秩序维护,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情况能按照“1、3、5分钟”快速反应和“三同步”机制要求,快速、高效、妥善处置。用好学校安保、责任老师、学生家长等组成的护学联盟力量,在上下学、中高考等重要节点协助做好维护学校安全工作,形成多方参与、联动护校的良好社会效应,有效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抓好危机干预,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强化人员摸排。对辖区青少年群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围绕留守儿童、贫困儿童、闲散未成年人、有厌学逃课不良倾向的问题青少年、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和现实表现情况等开展重点摸排,并“一人一档”做好台账管理,确保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实时行为。对摸排工作中发现存有违法犯罪苗头的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矫治和重点预防,防止其偏离“正常轨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是强化融合治理。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效能,构建社区民警、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三位一体”的帮教关爱小组,重点跟踪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青少年和家长等重点人群,以动态跟踪、定期回访的模式做好关爱帮扶,根据其心理和生理特点,帮助分析违法犯罪根源以及后果,积极提供教育培训及就业帮助,使其不致感到被社会、家庭和学校遗弃,引导他们重回正轨融入社会。三是强化应急处突。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案”要求,对学校突出的风险点源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及时调解、处理、化解学校内部矛盾。针对中小学、幼儿园等防护能力较弱的现实情况,分批次组织校园保安人员结合实际开展“歹徒持械冲击校园”“上下学高峰期歹徒无目标攻击学生”等多项应急模拟演练和反恐防暴培训,进一步提升校园保安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妥善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