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fzhggj/2023-000011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决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草案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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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赋予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这是党中央提出“双碳”战略以来,全国第一个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战略布局;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国发文件赋予山东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山东省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2022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了先行区建设的总体指导思想、目标定位和十项重点任务,将先行区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各项工作的总抓手。2023年6月,临沂市制定印发了《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以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主攻方向,奋力开创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打造中国式现代化“临沂实践”。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要求,2023年2月,开始启动《平邑县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编制工作。2023年3月,编写《平邑县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形成征求意见稿。2023年6-7月,由县发改局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工信局、教体局等单位出具了关于《平邑县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编制单位广泛吸收了工信、教体等部门的意见建议,按照修改意见对《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二、总体思路 在原则把握上,《三年行动计划》制定过程中,注重把握3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科学谋划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任务、新路径、新举措。二是突出系统观念。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为全局性定位、全方位要求、全过程引领的重大战略,加强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集成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谋划实施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创新性的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三是突出目标导向。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示范先行重大使命,立足现阶段平邑发展实际,按照“长短结合、切实可行”的原则,提出了2025年发展目标,并对各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具体指标、量化目标。 三、总体框架 在框架结构上,《三年行动计划》充分考虑平邑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要求,对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二是突出强链延链降碳提质,建设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包括做优做强传统产业、突破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服务业。三是突出全面系统整体提升,塑造改革开放创新新优势。包括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拓展对外开放合作新优势。四是突出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加强环境污染预防治理、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高效新型能源结构、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五是突出统筹融合协调互动,提升城乡协调发展水平。包括高标准建设品质城市、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六是突出文明幸福和谐平安,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包括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改善提升人民生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平邑。七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及时跟踪问效、营造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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