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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6-27    点击:

平政办字〔2023〕25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2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创建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医药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及《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完成创建示范县各项指标与任务,使示范县创建成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举措。

二、创建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力争2023年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三、创建任务

(一)深化中医药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加强对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县级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管理科或管理专干,提升中医药管理和推广能力。制定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支持政策,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按照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用地、科室建设、设施设备投入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投入责任落实。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县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县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加强中医医院牵头医联体建设,发挥医联体的中医药辐射作用。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强化中医药人员配备和中药房建设。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国医堂”、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加强服务内涵建设。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加强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实现中医医院牵头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用好人才政策,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努力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人数占比达到25%以上,全县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者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建立分类别、分层次、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中医药人才培育机制,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师承教育力度,推进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实施“三经传承”战略,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深入推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和“西学中”人才培养,在县中医医院建立西学中培训基地,培养一批中西医融会贯通的复合型医学人才队伍。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和齐鲁优势专科集群成员专科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县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和“县级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团队”作用,实现中医药适宜技术和特色疗法培训全覆盖,提升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县中医医院通过医共体、“强院带弱院”“百名中医基层行”“送技术进乡村”等方式开展技术帮扶,引导优质中医资源下沉,鼓励中医医师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提高县中医医院应急和综合救治能力,将中医药纳入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县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优势,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专家组,依据中医辨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全程参与传染病预防、诊治、康复工作。

(六)注重中医药文化普及与宣传。开展好中医药特色疗法“四送四进四提升”活动、中医药文化节活动。发挥好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国医堂中医药文化知识角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医药内容占比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建立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机制,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设立中小学生开放日;创建中医药文化特色校园,普及中医药文化课程,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提升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率和知晓率,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七)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县卫生监督部门成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有专人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6月)。成立平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和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阶段(2023年7月)。各单位对照《建设标准》《平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形成档案材料。

(三)创建整改阶段(2023年8月)。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督导,逐项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统筹安排,及时整改提高。县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不定期检查调度。

(四)迎接评审阶段(2023年9-10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通过资料检查和现场评审等方式,迎接省验收。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专门的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确定联络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和创建工作责任清单,将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创建工作任务,顺利通过评审。

(三)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推广中医药,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接受、支持中医药,凝聚起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影响创建工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平邑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

2: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责任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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