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字〔2023〕2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推动品质城市“网格化、智能化、合成化、标准化”管理向纵深发展,建设平安幸福、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经研究,确定2023年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年”,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深化“网格化、智能化、合成化、标准化”城市管理举措,通过完善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施行精细操作,压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手段,实现城市管理全过程无空档、无盲点,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长效管理向精细管理、事后管理向超前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彰显平邑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沂蒙明珠·品质平邑”新名片。
二、工作体系
1.县城管委工作职责。调整充实城管委组织机构,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决策部署、指挥协调、资源整合的作用,宏观指导推进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厘清成员单位职责边界,构建“大城管”工作体系。
2.精细化管理指挥部职责。在县城管委指挥下,负责调查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奖惩制度等;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交流和研讨活动,定期分析和通报城市管理工作情况。
3.平邑街道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委、精细化管理指挥部工作要求;制定辖区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办法、措施,并负责辖区内具体工作的实施到位。
4.城市社区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协助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违法建筑调查及上报;因地制宜地搞好辖区绿化美化工作;督促做好辖区卫生保洁、沿街门面清洗及爱国卫生等工作;按时完成指挥部和街道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网格”导向
以五大片区、26个社区网格为载体,把工作重心从执法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管,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管理理念,树立“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的目标,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
一是牢固树立城市大管家理念。将服务民生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执法于管理中,寓管理于服务中,践行“721”工作法,努力做到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二是出台“柔性执法”系列措施。进一步推进人行道违停预警系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等工作方式方法,堵疏结合推动“地摊经济”发展,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传递城管执法的亲民和温情,彰显执法为民的服务初心。三是强化常态化巡管建设。推进“城管进社区”、合成化巡管队员“全员巡管”常态化,优先选择窗口地区、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的社区建立标准化的“城管驿站”,推进管理触角延伸到社区。
(二)坚持“智能”导向
按照住建部关于数字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要求,加快智慧城管建设步伐,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化智慧应用项目,推动城市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实现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管理转变。一是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加快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探索推进城市管理的模块化、信息化管控,形成“规、建、管、用、维”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闭环,推动美丽城市、美丽绿化、干净环境串珠成线。二是加快智慧化系统建设。逐步建成和共享城市公共服务、智慧交通系统、智慧市政系统、智慧环保系统、智慧城建系统、智慧应急管理系统、智慧环卫系统、智慧执法系统等应用场景,形成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大功能的“五位一体”智慧城管的工作体系,达到城市治理手段现代化、治理服务便捷化、治理方式移动化、治理分析数据化、治理依据法治化,最终实现“一网智能管控、一图动态展示、一库智慧管理、一体协同指挥、一键智能分析”,提升我县城市整体智治水平。
(三)坚持“合成”导向
做实综合执法、公安、交警进社区“合成化”巡管机制,充分发挥警察、城管在社区的职能作用和社区综治的基础作用,达到1+1大于2的管理效果。一是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城市管理理念。在源头预防方面,充分发挥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高位组织、高位指挥、高位协调作用,评估规划、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构建分工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严防源头失管、多头管理、标准不一等问题。二是强化过程管理方面。对照《平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的要求,突出严养护、严监管、严执法“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环境品质整体提升。三是加大惩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强化执法威慑力,用严管严惩倒逼敬畏规则、摒弃陋习,让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成为新常态,用合成管理的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四)坚持“标准”导向
围绕品质城市这一核心,以“精确、精准、精心、精致”为要求,细化城市管理空间、明确城市管理对象、规范城市管理行为、创新城市管理流程、量化城市管理考核,最终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全领域、全天候、全覆盖,达到城市更有序、更干净、更安全的目标。一是明确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领域的技术标准、流程和质量要求,用具体、清晰、可操作的规范标准指导工作。二是强化内部控制、改进和优化流程、注重细节和创新,推进科学管理,使每一个管理环节数据化和精准化实现可定量、可评价、可追溯,构建环环相扣、层层闭合的管理链。
四、工作重点
(一)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市容环境管理实际需要,把城区划分为严控路段、从紧管理路段和规范管理路段三个级别,不同级别路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标准。一是主干道严控。对城区浚河路、莲花山路、板桥路、明德路等主干道、严管街进行从严管理,以街容路貌整洁、美观、有序、畅通为目标,辅以严查勤管,确保无影响市容观瞻的各类违法违章现象。二是次干道从紧。对仲子路、宗圣路等其他支路等次干道进行从紧管理,以市容环境质量、道路畅通、方便群众工作生活为目标,将各类便民摊点群、便民市场、“三修一配”服务点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统一设置、合理布局”。三是社区小巷规范。对各社区内道路和里弄小巷本着便民、利民、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的原则,对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二)实施徒步管理
城市管理合成化人员、片区执法人员主要采用徒步管理的模式对城区各级别路段进行有效管理。按照片区、网格的现有辖区,每个网格区落实1—2条主要街区或者重点周边进行“四定”即“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管理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通过对讲机向机动巡查人员通报协助处理或者通过“平邑掌上城管”及时上报指挥中心。路段徒步执勤人员每天记录面上管理状况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三)实施机动巡查管理
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徒步管理的同时,开展车辆机动巡查。每天从早上7:00时至晚上21:30时,不间断的进行机动巡逻,主要对徒步管理人员上报要求协助解决的问题、智慧城市指挥中心网上巡查问题、群众投诉问题,以及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查处,弥补徒步管理的空档。
(四)错时、延时和节假日管理
一是错时管理。针对管理对象利用一早一晚、中午进行违规经营,突出“早、中、晚” 空档时段管理,早上6:30开始(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提前)主要整治马路市场(如对各临时便民摊点群)、中午主要机动巡查流动摊点、夜间主要规范夜市和夜排档,填补管理上的时间空档,消除执法管理的“盲区”,有效解决执法工作时间断档和管理脱节问题。二是延时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如夜间夜排档多的特点),管理时间向夜间延伸,使城区实现全天候(早上6:30至晚上21:30)、全方位的管理和规范,其中步行街要求冬天7:30-21:00,夏天7:30-21:30。三是双休日管理。根据城管工作的特点,双休日管理采用AB岗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四是节假日管理。根据节假日街上人越多、违章行为越多实际情况,加强节假日的集中联巡管控,以足够的力量确保节假日不脱管。
五、管理内容和标准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完好整洁,无乱设置现象。各类违法违章设置广告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2.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表面完好整洁,无乱涂写、乱张贴广告。乱张贴的广告纸、乱涂写的广告得到及时发现清除和粉刷。
3.“门前五包”落实到位。“门前五包”责任制得到及时督促、落实。
4.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吊乱挂、乱晾晒等现象。各类影响市容观瞻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5.城市道路路面洁净,废土运输无抛、撒、滴、漏。乱倾倒、抛洒滴漏等污染路面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6.各类便民摊点设置规范。摊点设置不影响市容和交通,无摊外设摊(超面积经营)、擅自移位等现象。
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邑街道
(二)市政公用管理
1.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无损。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2.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按照许可执行,无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违章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
(三)园林绿化管理
1.无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行道树木等行为。违章砍伐树木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2.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城市公用绿地行为。占用、挖掘城市公用绿地按照许可执行,违章占用、挖掘绿地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3.园林绿化设施(含绿化带上的雕塑小品)整洁、美观、完好无损。
责任单位: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四)城市规划管理
1.无乱搭乱建现象。各类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2.落实规划跟踪管理。擅自变更规划的违法建设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参与单位:平邑街道
(五)环境保护管理
1.无防盗窗制作点金属切割噪声扰民现象。金属切割等经营过程中产生各类噪声污染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2.无建筑施工噪声超标和居民休息时间违规作业现象。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3.无饮食服务业违法排污现象。饮食服务业违法排污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牵头单位:临沂生态环境局平邑分局
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邑街道
(六)市场监管
无证商贩、流动摊点、马路市场得到有效控制。无证商贩、流动摊点、马路市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与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邑街道
(七)公共交通管理
1.人行道畅通无阻,无乱停放的机动车;商场、酒店门前机动车停车划线,归位管理;达到道路畅通无阻、秩序井然。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2.人行道上自行车停放整齐有序,划线归位,相对集中,车辆停放朝向一致。乱停放的自行车及时摆放整齐,乱停放人员进行教育规劝。
3.积极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参与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邑街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在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负责机制,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城管通”转办的城市管理类问题,明确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指定联络员专项负责“城管通”上报问题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各项问题处理及时、落实到位。
(二)狠抓职责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工作标准,结合各自职责实际,明确工作任务,主动横向、纵向对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做到既分工明确、不留死角,又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共同提升管理水平。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量化任务,优化工作程序,扎实开展精细化管理。要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的建立,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形成务实管用的工作模式,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持久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
本着“符合实际、职责清晰、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由指挥部办公室督导考核组对交办问题的办理情况、各网格工作实际、人员考勤统计等进行督导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拖后腿的单位和网格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结合智慧城市指挥平台、12345临沂首发办理情况,每月一通报考核成绩,按照各网格得分情况,对网格及参与单位进行排名。网格考核连续3次后2名的,由街道和片区对社区负责人、网格长进行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函告所属单位;参与单位连续3次位于后2名的,由指挥部对参与单位分管同志进行约谈,相关情况呈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对多次未整改的问题,实行督办单方式,对交办问题办理不力的网格和单位,进行专项督办。
(四)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抓好群众知晓率这一关键环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工作,大篇幅、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县融媒体中心要负责在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大力报道品质城市管理工作成效,曝光负面典型案例;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沿街电子屏和城区大屏滚动宣传、电视台、公益短信、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对市民群众进行城市管理宣传;平邑街道要充分利用社区党群E家、网格服务站、社区大喇叭等平台,动员引导市民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广泛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品质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