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字〔2023〕2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沂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32号)精神,切实做好平邑国家调查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调查服务决策重要作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
国家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派驻地方的统计调查机构,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目前,国家统计局平邑调查队(以下简称调查队)承担的粮食产量、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等国家调查工作已覆盖全县,延伸到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调查数据和监测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研判经济社会民生状况、进行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信息支撑。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机制,保障国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平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二、加强组织保障
(一)支持国家调查网点建设。各镇(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国家调查网点建设,积极配合并协助调查队做好住户调查、粮食产量调查、畜牧业统计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国家调查工作的大样本轮换、网点开启与维护、辅助调查员选聘与管理、数据质量检查等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源头调查数据及调研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样本所在镇(街道)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协调对接,指派专门业务人员具体承接,不断夯实网点建设基础。
(二)加强辅助调查员管理。各镇(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辅助调查员管理规定,规范辅助调查员选用、培训、考核、补贴发放等工作,保证每个调查网点定人、定岗、定责任。要根据平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调查补贴发放标准,提高辅助调查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维护好调查网点的稳定性。要加强各类聘用人员的使用和管理,对于调查力量不足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公益岗位等方式予以解决。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国家调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我县国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县发改、工信、统计、民政、财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商务、气象、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支持配合开展粮食产量、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等国家调查工作。要如实、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和部门数据等信息,并在工作宣传发动、调查对象联络、调查网点建设、报表催报核实等方面及时提供协助。
(四)加强国家调查经费保障。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把调查队承担的为地方服务的粮食产量、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等调查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对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畜牧业调查样本轮换、劳动力调查扩点及样本轮换等周期性工作所需经费,要及时通过追加财政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
(五)加强国家调查队伍建设。要把调查队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各级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接收调查队干部挂职锻炼。要加强对调查队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星级支部创建、模范机关创建、文明创建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六)保障办公用房需求。要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配合国家统计主管部门,利用本级存量房源,支持和帮助解决调查队办公和业务技术用房,改善办公条件。
三、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七)持续扛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保持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常态化机制,严肃责任追究,保障统计调查数据源洁流清。要积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客观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八)持续落实国家调查制度方法要求。要深入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支持调查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国统执法函〔2022〕26号)要求,及时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不得将调查队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
(九)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统计普法现场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