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mzj/2022-0000176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养老机构备案指南 发布日期 2024-10-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养老机构备案指南(2024)
平邑县养老机构备案指南(2024)

申办流程

1.养老机构提交“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民政部门出具“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3.签订“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4.实地查验,并审查养老机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

(养老机构登记证书、服务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消防竣工验收证明(备案)、内设食堂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提供医疗执业许可证)

5.对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的养老机构出具“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联系方式:平邑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4211231


相关附件:

附件1

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名称:

地址:

法人登记机关:

法人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公民身份号码:

服务范围:

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养老床位数量:

服务设施面积: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要求。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3

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案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 编号:

年 月 日报我局的《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收到并已备案。

备案项目如下:

名称:

地址:

请严格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中的规定开展服务。

特别说明事项:


民政局(章)

年 月日

附件5

督促备案通知

你单位目前正在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备案。请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备案。


民政局(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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