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mzj/2021-000007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2年度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
一、投资环境 我县常住总人口89万,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2.37万人,占47.4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46.85万人,占52.51%。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9.77万人,占22.16%,其中65岁以上14.27万人,占15.99%。 二、申请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办理部门:平邑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2652783。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