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xw/2022-0000046 | 发布机构 | 县委部门 |
公开目录 | 合法性审查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司法局关于《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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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收到《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材料后,我局本着遵守法律、认真谨慎的原则,认真研读,积极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我局备案审查科在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单位提供材料,并经县政府法律顾问徐廷峰法律审查的基础上,依法依据出具此审查意见。 一、方案未超越法定职权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作出的决策属于县级重大行政决策,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的系列程序。《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符合《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因此,《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属于平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根据《平邑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因此,《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由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待县政府决定后由平邑县司法局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负责实施,未超越法定职权。 二、方案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在平邑县政府网站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悬挂了“平邑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 2022年5月19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家论证,并做出了《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论证会会议记录》。 2022年5月20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做出了《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指出了主要风险点以及应对措施,评估结果认为符合现阶段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 2022年5月23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作出合法性初审报告,审查认为制定主体适格,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 2022年5月24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制定文件请示1份,草案1份,编制情况说明1份,起草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及参照的其他资料1份,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查报告1份,《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论证会会议记录》《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风险评估报告》各1份。 综上所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制定的《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符合《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四、五、六章的要求,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三、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 《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临沂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规定拟定成文,其内容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的规定。 四、方案具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方案内容符合我县实际,方案设计科学合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临沂市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方案。本方案经过了全县重点项目组的反复论证,总体上符合平邑县工作实际,设计科学合理。 综上所述,《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作为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该方案具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内容符合我县实际,设计科学合理。平邑县司法局可以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将《平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报县政府讨论研究。 平邑县司法局 2022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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