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xw/2022-0000042 | 发布机构 | 县委部门 |
| 公开目录 | 合法性审查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司法局关于《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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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你单位将《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送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接到审查该规划的材料后,我局本着遵守法律、认真谨慎的原则,认真研读,积极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我局备案审查科在综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单位提供材料,并经县政府法律顾问徐黎法律审查的基础上,依法依据出具此审查意见。 一、规划未超越法定职权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权“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属于县级重大行政决策。《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因此,《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属于平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全县残疾人工作,因此,《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由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起草,待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后由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未超越法定职权。 二、规划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022年4月4日至2022年5月10日,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在平邑县政府网站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悬挂了《关于公开征求<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 2022年5月6日,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向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修改意见为“无”。 2022年5月12日,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对《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进行了专家论证,并做出了《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论证记录》。 2022年5月15日,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对《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出了《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指出了主要风险点以及应对措施,评估结果符合现阶段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需求。 2022年5月20日,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对《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作出本部门合法性初审报告,审查认为制定主体适格,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 2022年6月8日,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向平邑县司法局提交制定文件请示1份,草案1份,起草说明1份,起草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及参照的其他资料1份,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查报告1份,向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各1份,《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论证记录》和《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风险评估报告》各1份。 综上所述,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在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制定的《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三、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 《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沂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的规定拟定成文,其内容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的规定。 四、规划具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规定内容符合我县实际,规定设计科学合理,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平邑县现有持证残疾人3.9万人,重度残疾人1.75万人。他们仍然是我县最困难的社会群体之一。出台《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破解残疾人工作存在的瓶颈制约,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残疾人民生,加快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规划》经过了全县重点项目组的反复论证,总体上符合平邑县工作实际,设计科学合理。 综上所述,《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该规定具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内容符合我县实际,设计科学合理。平邑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可以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将《平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报县常务会议讨论研究。 平邑县司法局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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