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mzj/2020-0000052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审批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9-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20年9月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公示
2020年9月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公示

一、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保障标准及资金发放情况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2020年,我县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7020元。

据统计,2020年9月份全县共有特困人员3259人,共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109143万元。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2652572;

平邑街道民政办:4113086;4112986;

仲村镇民政办:4413921;

武台镇民政办:2995977;

保太镇民政办:4471806;

卞桥镇民政办:5973700;

地方镇民政办:2060966;

铜石镇民政办:5251788;

温水镇民政办:7439807;

流峪镇民政办:2995312;

郑城镇民政办:4031218;

白彦镇民政办:7480659;

临涧镇民政办:2995688;

丰阳镇民政办:4931186;

开发区民政办:4296109;

柏林镇民政办:2412699;

三、特困人员供养供养流程图

四、2020年9月份特困人员相关信息见附件

附件1:城市特困人员发放表

2、农村特困人员发放表

 
附件【公示——2020.9月特困供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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