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mzj/2020-0000090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0-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

子事项名称。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

事项编码。3713260102001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适用范围。具有平邑县户籍的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0-18周岁的儿童

设立依据。1. [2014]56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

受理机构。平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决定机构。平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办理条件。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为: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0-18周岁的儿童。主要包括:

1.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

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

4.经诊断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申请材料。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应当向民政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2.父母属身体重度残疾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疾(军)人证件(复印件1份,纸质)

3.父母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复印件1份,纸质)

4.父母死亡或失踪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5.因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提供贫困家庭证明(原件1份,纸质)

6.重残、患大病或罕见病的贫困家庭儿童,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疾人证件(复印件1份,纸质)或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例等(复印件1份,纸质)以及贫困家庭证明(原件1份,纸质);其中,患罕见病的儿童还需提供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原件1份,纸质)

7.困境儿童本人2寸照片两张

办理方式。办理窗口受理。

办理流程。(一).申请:申请人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对儿童情况和提报材料进行审,审合格后次月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告知不符合原因,解释当前政策。材料提供不全的,补齐材料后再办理;

(三).办结:自认定困境儿童身份下月起发放基本生活费。

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9—2652766、2652570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

  1. 投诉

    1、投诉事项

    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态度蛮横的。

    3)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二)投诉渠道:

    平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9-2652766

    2.投诉受理

    民政局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民政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处理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投诉渠道

    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投诉电话:0539-2652766

    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0539—4885107

    信箱: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便民服务窗口。

    邮编:273300

    (二)行政复议

    1. 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1)临沂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3人防大厦7楼,联系电话:0539-7200923

    2)平邑县人民政府,地址: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联系电话:0539-4223518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平邑县人民法院,地址:平邑县西环路1号,联系电话:0539-4292010

    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局窗口

           2.电话咨询:0539-2652570、2652766

    监督投诉渠道。平邑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539—4211051

    办理地址和时间。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局窗口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2. 现场咨询: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局窗口

    2.电话咨询:0539-2652570、2652766

    表单填写。1、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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