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mzj/2024-000008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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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具有县内户籍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临沂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二、救助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932元/月/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8940元/年/人 三、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家庭成员或委托人通过“爱山东”APP在线搜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报 线下申报:家庭成员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村(社区)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结果公示 四、申报资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3、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4、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5、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政策依据 《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临民〔202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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