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nyj/2026-000001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重要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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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主导产业要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天然橡胶、棉花、食糖、乳制品、种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兼顾带农效果明显的优势特色农产品、新产业新业态。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前提下,结合产业发展布局,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申报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镇应达到以下条件: 1.政府重视支持有力。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 2.主导产业基础牢固。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农业产业,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2亿元以上。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 3.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有成熟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以上。 4.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5.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重大财政资金违纪违规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或财政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二、支持方式 原则上每个强镇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绩效评估,分别奖补300万元、700万元。 奖补资金着力支持主导产业关键薄弱环节发展,提升标准化种养、产地加工等设施装备水平,打造乡土特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统筹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强村,因地制宜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充分挖掘农业产业、乡村资源、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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