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nyj/2025-0000119 发布机构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重要政策 发布日期 2025-03-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25年平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平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鲁农经字〔2022〕6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主体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服务,推动农户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扩大服务需求规模,推动服务主体开展托管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项目实施安排

(一)实施范围

在我县的仲村镇、卞桥镇、地方镇、温水镇等4个镇街辖区内,主要选择小麦种植作为今年的托管实施对象(各乡镇任务明细见附件1)。项目实施期间为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

(二)资金来源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24〕34号),项目面积按照实施各环节的折合系数换算后不低于1万亩,项目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环节

结合平邑县实际,项目重点支持冬小麦的病虫害统防统治、统一收割及秸秆还田两个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技术标准。

统防统治:根据小麦田间病、虫、草害发生情况,适时开展防控作业;用植保无人机飞防时要保证喷药用量,喷雾均匀,无漏喷、重喷现象,防控效果好,无药害现象。

收割及秸秆还田:蜡熟后期及时收获,机械收割小麦漏粮标准不得超过2%;采取机收减损技术,减少漏割、脱粒、清选损失,留茬高度不大于8厘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大于10厘米,切碎长度合格率不小于85%,田间秸秆、根茬粉碎后抛洒均匀,无堆积和条状堆积。

(四)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项目补助对象为承担项目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突出服务小农户,小农户为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下种植户,全县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项目资金共100万元。补助程序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合理确定资金补助标准,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就每个服务环节对小农户及规模种植户分别确定补助标准,原则上小农户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规模经营主体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25%,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财政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五)优选服务组织

承担项目的镇街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选择不少于3家服务能力强、财务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服务主体参与项目竞标,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对服务面积弄虚作假、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农民投诉较多的服务主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格。

(六)签订服务合同

项目实施镇(街)、村居与社会化托管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区域、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完成时限、收费标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服务合同要在项目镇(街)公开栏进行公示。

(七)监督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镇街负责组织村委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作业面积工作,组织协调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任务。每个作业环节完成后,服务组织应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确认单。项目村负责本村项目任务实施。项目县管理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协调、督查验收等工作。

(八)开展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托管服务组织要聘请第三方出具审计验收报告。镇、村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各环节留存文字、影像资料),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核实验收,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镇、村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对存在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的,要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拨付补助资金。

项目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申报补助资金,县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镇(街)。镇(街)对服务主体根据考核情况兑付补贴资金。

(十)整理档案。及时收集会议培训、作业合同、工作总结、照片资料、影像资料和电子档案等,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平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发动、监督检查等重大事项。各镇(街)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标准,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或纠正,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要建立健全县农业部门推进、镇(街)落实、村级行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组织有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做好日常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掌握项目任务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建立服务主体信用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跟踪服务主体服务质量,确保资金安全。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项目建设结束后,各镇(街)要及时整理档案资料,及时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严格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使用不得出现以下情形。1.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助和物化补助等非服务性环节。2.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3.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4.不得受理以中介机

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5.其他不符合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对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节点,广泛宣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农民应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乡村干部对农业生产托管的认知度。及时总结和宣传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性强,要强化警示教育和规矩意识、红线意识,完善监督机制,搞好重点环节的防控管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补助资金安全,严防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附件:

1、平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任务表



附件1:

平邑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赵珍妮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闫学用 县唐村水库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周家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高文珍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左 凯 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顾同国 县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服务站站长

陈庆梅 县农村集体经济服务站站长

李 强 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站长

卜令文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宋健 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

管诚 县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管朋悦 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孙明伟 平邑街道武装部长

沈强 仲村镇副镇长

孟哲 武台镇党建群团办公室副主任

王 千 保太镇党委副书记

王雷雷 柏林镇人大副主席

赵文卞 桥镇人大副主席

李涛 地方镇人大主席

邵泽龙 铜石镇副镇长

张 晨 温水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红 流峪镇副镇长

王兴华 郑城镇二级主任科员

赵德田 白彦镇一级主任科员

王同彬 临涧镇人大副主席

周东 丰阳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周家龙、高文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附件2:

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配表

乡镇

项目资金(万元)

任务亩数(亩)

各环节补贴金额(不高于)

飞防

(折合系数0.1)

收割及还田

(折合系数0.27)

仲村镇

29.6

8000

10

27

卞桥镇

29.6

8000

10

27

地方镇

18.5

5000

10

27

温水镇

22.3

6030

10

27

合计

100

2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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