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nyj/2023-000007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资金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申请指南】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资金发放购置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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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姓名(与身份证要一致)、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身份证号、一卡通号、手机号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街道)政府。 (三)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姓名、身份证号、一卡通号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镇(街道)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道)政府。由镇(街道)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道)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街道)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于3月6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公示无误后,各镇(街道)由财政所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 (五)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于3月10日前将有关信息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六)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县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7元的标准,于省财政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市县农发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到农户。对按每亩127元补贴标准落实产生资金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资金,省财政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在省财政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县农发行后25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并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表1 ________镇(街道)_______村(社区) 2023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主体自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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