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nyj/2022-0000190 发布机构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资金补贴 发布日期 2022-12-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政策依据】平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政策依据】平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农技站,平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2〕31号)和《临沂市农业农村厅局于印发<2022年临沂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科教字〔202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规范实施培育项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持续抓好保供、衔接、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坚持引进培植与就地培养并重,培训与教育并举,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深化“三步走”路径,加快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全面推进沂蒙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序开展乡村建设和治理行动,按照“生产能力走在前”、“产业发展走在前”、“绿色生态走在前”、“有效衔接走在前”、“农村改革走在前”的工作目标,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2022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继续按省、市、县分层分类开展。根据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2022年平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303人,根据省市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任务数需超额完成10%,全县计划培育334人。其中:省级示范培训50人,市级培训50人,县级培训234人。

(一)省级示范培训50人。根据省、市任务分配,我县省级示范培训分为两个专题,分别是农业经理人32人,数字农业18人。由县农业农村部门遴选组织学员,省农广校统一指导组织实施。

(二)市级培训50人。根据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安排,全县市级培训分为五个专题,分别是乡村振兴头雁人才10人、乡村振兴鸿雁人才8人、乡村振兴青年先锋10人、高素质女农民10人、长三角城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带头人12人。市级专题培训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组织、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组织,县区农业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联动,做好学员遴选组织。

(三)县级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234人。县级培训在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县两级农民培训机构承担,重点开展种植业产业培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学员遴选组织。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学员。做好培训需求摸底调研,统筹推进生产技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各类乡村人才培育。精准遴选培育对象,按需求、按产业、按人员分类明确培训班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介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遴选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能吃苦、肯干事、想创业、盼致富的农村创新创业青年参加培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镇村审核推荐、县审核汇总的形式进行学员选拔。

(二)分层分类培育。深入推进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县级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培训中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学时要求,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培训专题内容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分类分专题开展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案例观摩等多种培训形式,加大“走出去”培训力度,实地学习外市县先进典型和模式。要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遴选、培育、使用各环节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要丰富农民综合素养课程,以打造一支具有沂蒙精神红色基因传承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目标,构建以沂蒙精神红色文化为核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传统文化美德为底色,高素质农民职业道德为主导、其他综合素养为补充的高素质农民素养课程体系。

(三)完善培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统筹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高校、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性社会化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不断丰富农民培育渠道;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性培训基地、专业性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科技小院”等,强化农民学员技术技能的实训实践;选好培训师资,用好农民讲师,从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上级公布的师资库中优先选用优秀师资。针对区域产业分布和农民学习的特点和习惯,加强专题课程体系的研发与应用,优先选用省部级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类通用课程教材,鼓励结合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与专业技能教材的开发与使用。

(四)做好创新工作试点。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山东省农民教育培训系统、天天学农、老刀学霸APP等在线学习平台,进行高素质农民线上线下综合培育,线上开展公共理论课程教学和考核,线下开展案例与实训教学,满足农民学习对时间灵活性和长效性的需求,提升培训精准化、专题化水平和农民学员自主学习能力。

(五)开展专项行动。根据上级安排,实施“科技壮苗”等稳粮保供专项培训行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种植管理措施,夯实粮油丰产丰收、农副产品稳定供应技术人才基础;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培育“雁阵工程”, 重点推进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域人才培育,培训产业发展带头人不低于100名;上级安排的其他专项行动。

四、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交通费及进修培训费等;学员的食宿、交通、现场教学指导费、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学员保险、防疫物资、培训服装等费用;学员线上培训、信息化平台建设、学员信息录入等信息化费用;组织招生、培训证书、标示牌、档案建立等宣传费用;开展跟踪服务费用;项目审计等其他费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日程和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县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制定培育计划,做好信息采集、组织培训和跟踪服务等工作;各镇(街道)农技站要积极配合做好培训组织、教学及后续跟踪服务,共同抓好项目实施。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不断优化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扶持政策;加强与组织、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的工作联动,开展好相应专题培训。有序引导专业性社会培训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大培训督导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和绩效考核。

(二)做好疫情防控。要充分认识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性。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求,全力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培训期间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具体防范到位。

(三)强化培训监管。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机构、师资和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快执行进度,加强培育工作进展与培训资金支出监管。

(四)严格资金监管。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的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

(五)加强典型宣传。要持续关注农民培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跟踪延伸服务。注重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培训基地典型选树及精品课程评选和培训模式的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积极组织优秀学员参加上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民技能大赛、培育成果展示及高素质农民培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广泛进行宣传推介,进一步营造学优争先,全社会广泛关心关注和支持的高素质农民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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