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0539-4228163 |
负责人姓名 | 杨永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办公地址 |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
机构职能 | 整合平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平邑县基层卫生健康中心、平邑县人口信息中心、平邑县卫生局信息中心、平邑县卫生局财务结算中心,组建平邑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平邑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牌子。 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承担基层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及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全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全域卫生创建长效管理经费等专项经费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医保政策研究制定,提出医保支付政策建议。 (三)承担全域卫生创建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的辅助工作,承担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国家卫生健康政策、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促进行动、生育健康等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县健康科普、卫生健康行业的社会宣传和大型活动新闻宣传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基本药物制度、药物政策、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规定。参与拟订全县药联体政策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全县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协调的辅助工作。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管理、督导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 (七)承担“健康平邑”战略推进的服务工作和健康城市、健康城镇以及“健康细胞”工程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八)承担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工作。承担基层卫生政策落实的督促指导工作。 (九)拟定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培训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系统内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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