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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职责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根据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县辖区内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港航、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行政处罚及相关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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