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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土保持中心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5月-10月)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11月-次年4月)
办公地址 平邑县丰山路与平安路交汇处
机构职能

县水土保持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承担监督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二)参与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参与水土保持相关监测预报、定期公告等服务工作。参与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归口管理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九间棚径流小区水土流失数据监测、整编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完成全县水土流失量的核定工作。

(五)承担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技术推广等工作。(六)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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