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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板桥路13号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县内在建建设工程和报监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工作。

(三)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资料初审和动态管理的辅助工作。

(六)参与县重大建筑施工质量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关于县内和报监建筑项目、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受理辅助工作。

(八)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人员考核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监管的辅助保障工作。

(九)参与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改革、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辅助工作。

(十)承担全县建筑企业和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工人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承担全县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注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辅助工作。承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的监督辅助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房屋建筑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全县建设行业规划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三)参与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筑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政策、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建筑节能重大事项以及试点示范工作。

(十四)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多图联审)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城乡建设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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