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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板桥路13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乡建设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全县有关城乡建设服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实施工作。

(二)承担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服务工作。

(四)承担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工作。(五)承担全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六)承担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七)承担县城规划区内主次干道、支路路灯设施管理维修维护工作。

(八)承担基础设施巡查维修管理和市政道路临时挖掘审批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政重点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担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过程控制和验收辅助工作。

(十)参与编制城市排水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有关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参与拟订城市排水专业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参与编制全县燃气、供热领域专项规划,承担燃气、集中供热行业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燃气、集中供热企业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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