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时间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5月-10月)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11月-次年4月) |
| 办公地址 | 平邑县通圣路152号 |
| 机构职能 | 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县域管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服务保障工作。(三)承担为全县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灌渠改造、节水灌溉等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及其综合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承担全县农村供水工作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安全的技术支撑工作。 (六)承担防汛抗旱相关预案的编制、启动的辅助工作。承担因灾损毁工程实施修复的辅助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辅助工作。 (七)承担水库大坝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承担调蓄洪水的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九)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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