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平邑县仲子路与莲花山路交汇处 |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乡镇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乡镇财政管理有关制度、办法拟订和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三)承担镇(街道)和村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督的辅助工作。 (四)参与拟订村级财政补助政策(不含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补助政策)。承担村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的辅助工作。 (五)承担“三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的辅助工作。 (六)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七)承担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工作。 (八)承担镇、街道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和镇、街道财务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工作。 (九)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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