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平邑县仲子路与莲花山路交汇处 |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是: (一)受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委托,参与拟订全县投融资政策、计划,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投融资平衡计划,承办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承担投融资工作的政策研究、咨询培训、信息统计和项目征集遴选等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县级主导片区开发相关政策统筹、财政资金筹集等辅助工作。 (三)承担县本级项目投资的收支核算工作,对县政府开展相关投融资活动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 (四)承担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相关辅助工作,承担政府债务风险的监控、评估、测算等服务工作。 (五)承担政府外债项目的还本付息工作,承担贷(赠)款和联合融资的申报、项目管理等辅助工作。 (六)承担政府专项债券计划拟订、项目申报等辅助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评估、绩效评价等辅助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经济预测分析和效益评价等服务工作。 (七)承担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申报、领取、保管、发放、审验、核销、统计等日常服务工作。 (八)承担县级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制、县级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城建资金预算编制,以及相关预算的执行、统计、分析等工作。 (九)承担县级土地收益核算,以及复核、拨付县本级土地收储成本等辅助工作。 (十)承担县级财政预算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决算评审相关辅助工作,提出资金安排、拨付评审建议。 (十一)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的基础性工作。 (十二)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PPP)相关辅助工作。 (十三)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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