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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联系方式 0539-4228162
负责人姓名 满艳艳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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