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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4990986
负责人姓名 廉丽华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板桥北路24号
机构职能

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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