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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室(挂慈善事业促进室牌子)
联系方式 0539-4211210
负责人姓名 张宏星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莲花山路西首平邑县民政局3楼
机构职能

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道)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县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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