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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方式 0539-4883825
负责人姓名 孙令东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平邑县浚河路东段(山东锦翠园花鸟绿植博览园东侧)
机构职能

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特点、规律,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和侦查一、二、三中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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