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0539-4292820 |
| 负责人姓名 | 刘静 |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30-18:00 (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 (法定工作日,冬季) |
| 办公地址 | 平邑县厚德路中段 |
| 机构职能 | 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承担建设用地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工作。建立全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 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县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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