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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方式 17865395100
负责人姓名 朱庆宝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莲花山路71号
机构职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监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负责本部门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县律师协会。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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