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 >> 正文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方式 17865395139
负责人姓名 申桂晓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莲花山路71号
机构职能

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