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0539-4212580 |
| 负责人姓名 | 齐能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 办公地址 | 莲花山路71号 |
| 机构职能 |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县级和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县司法局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