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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科
联系方式 0539-4223518
负责人姓名 彭文娟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莲花山路71号
机构职能

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或者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指导县政府工作部门、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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