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0539-4213103 |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5月-10月)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11月-次年4月) |
| 办公地址 | 平邑县通圣路152号 |
| 机构职能 | 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协助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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