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0539-4211907 |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5月-10月)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11月-次年4月) |
| 办公地址 | 平邑县通圣路152号 |
| 机构职能 | 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查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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