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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方式 0539-2096156
负责人姓名 刘旭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民生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南500米路西临商银行19楼
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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