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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科
联系方式 0539-2096017
负责人姓名 田军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平邑县民生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南500米路西临商银行19楼
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艺创作生产。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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