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yhsyxx/2022-000002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 |
公开目录 | 学生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2-04-1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及生活补助发放统计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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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 16号)精神及《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制定金银花实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一、总则: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合理地分司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认定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适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三、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周建华 副组长:韩修强 魏开华 苑玉华 2、评议小组: 组 长:韩修强 魏开华 成 员:各年级主任、班主任 3、认定小组: 组 长:苑玉华 成 员:林清东 崔 伟 陈龙 于贝贝 许 丹 巩 超 四、认定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班级及年级审核、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二)每学年开学前,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 (四)评议小组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五、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一)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三)低保家庭学生; (四)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六)孤儿; (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八)重点困境儿童; (九)烈士子女; (十)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生活奢修浪费的。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 (四)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五)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 2022年3月12日 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统计说明 2021年秋季,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共向167名学生(其中:寄宿生0名,非寄宿生167名)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44562.5元(其中:寄宿生补助费0元,非寄宿生补助费44562.5元),2022年春季需向175名学生(其中:寄宿生0名,非寄宿生175名)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46687.5元(其中:寄宿生补助费0元,非寄宿生补助费46687.5元);与2021年秋季相比需增加8名学生,增加的分别是裴俊彩、胡一然、李梓萌、付鹏霄、彭慕尧、邱文泽、季诗杰、李浩瑞,增加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125元。 2021年秋季共18名特殊困难学生,2022年春季共28名特殊困难学生;与2021年秋季相比需增加11名学生,减少1名学生,增加的分别是林灿、胡一然、李梓萌、付鹏霄、彭慕尧、邱文泽、季诗杰、李浩瑞、赵京乐、胡成林、胡依林,减少的分别是裴俊彩。其中非寄宿特殊困难学生28名,用爱心一日捐资金发放生活补助5687.5元。 平邑县金银花实验学校 2022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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