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jytyj/2022-0000384 发布机构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生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5-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学籍管理】学籍证明、毕业证书遗失学历证明确认
【学籍管理】学籍证明、毕业证书遗失学历证明确认

1.凡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均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2.义务教育证书,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加盖钢印,由学校发放。证书规格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

3.义务教育证书遗失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出具学历证书(山东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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