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hjbhj/2020-000019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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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邑县明振木制品厂 属地:平邑县临涧镇前马槽村; 法人代表:武玉珍;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规范建立、保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临沂市双龙食品有限公司 属地:平邑县地方镇岳庄村; 法人代表:张庆平; 违法行为:对暂时不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3、平邑县大丰收木制品厂 属地:平邑县卞桥镇辉泉村; 法人代表:李勤峰;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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