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hjbhj/2020-00001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6-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2020年6月份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2020年6月份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当事人名称

环境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平环罚字[2020]24号

平邑县经济开发区蔡庄村卫生室

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塑料、垃圾等物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25号

平邑县铜石镇泉子峪顺发石料厂

建设项目的性质、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53项

1、责令该单位停止建设、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叁佰柒拾捌元(24378.00元)


平环罚字[2020]28号

临沂燕山钙业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54项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30号

平邑县刘延新石材厂

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 31号

山东易达热电科技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54项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33号

平邑宝宸建材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54项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34号

临沂市亿茂建筑石料有限公司

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54项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36号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新台高速第二标段七分部项目3#拌合站)

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252项、一般: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40号

狄凯石膏板生产加工厂

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7项、一般: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44号

临沂亚冠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253项、一般:

1、责令该场立即停止建设;

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伍元整(1555 .00元)


平环罚字[2020]46号

平邑县鸿安石料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采取道路硬化、喷淋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73项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47号

山东鼎力钙业有限公司(四平村矿区)

涉嫌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7项、较重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平环罚字[2020]48号

山东鼎力钙业有限公司((高山峪村矿区)

涉嫌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7项、较重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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