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当事人名称 |
环境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理决定 |
备注 |
平环罚字[2019]10号 |
临沂金灿陶瓷有限公司 |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98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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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15号 |
临沂金灿陶瓷有限公司 |
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54项(二)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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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27号 |
平邑县南方塑业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43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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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28号 |
山东冠玉石膏制品有限公司 |
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54项(二) |
1、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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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30号 |
平邑县盛祥页岩砖厂 |
未依法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二)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54项、一般:(二) |
1、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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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31号 |
平邑县白彦镇卫生院 |
废水超过排放标准外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条、第二项: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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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32号 |
平邑县六和发达食品有限公司 |
未按检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 |
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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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33号 |
新希望六和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平邑饲料厂 |
未按检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253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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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34号 |
临沂奥尔安建材有限公司 |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条、第三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30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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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35号 |
平邑县精神病医院 |
废水超过排放标准外排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条、第二项。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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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36号 |
孙安福 |
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83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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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38号 |
平邑县勇登石材有限公司 |
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83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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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39号 |
平邑县富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废物经营活动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100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元整(3000.00元) 3、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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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40号 |
平邑县鑫岭塑业有限公司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一)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43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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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41号 |
平邑县武台镇福泽木板材厂 |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私设旁路)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30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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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42号 |
平邑县武台镇福泽木板材厂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43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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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43号 |
平邑县武台镇福泽木板材厂 |
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36项:一般:初犯,且及时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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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44号 |
平邑县武台镇福泽木板材厂 |
未按检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
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 |
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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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罚字[2019]45号 |
临沂市丰业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254项、一般: |
1、责令该单位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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