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hjbhj/2018-000007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18-11-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11月份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平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11月份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201811月份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当事人名称

环境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平环罚字[2018]144号

平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平邑县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

废水超标外排COD234mg/L超标3.68倍 氨氮98.4mg/L超标18.68倍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7项:严重: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1倍至3倍以内的处4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

1、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600000.00元(陆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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