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当事人名称 |
环境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理决定 |
备注 |
平环立字[2018]145号 |
平邑县嘉晟木制品厂 |
未依法报批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253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1.48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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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46号 |
平邑毛可汽车维修厂 |
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254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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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51号 |
山东鑫科技有限公司 |
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252项:一般:第253项:较重: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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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52号 |
临沂市臻德钙业有限公司 |
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252项:一般:第253项:较重: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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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59号 |
临沂市燕山钙业有限公司 |
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252项:一般:第253项:较重: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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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60号 |
临沂市宝联建材有限公司 |
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252项:一般:第253项:较重: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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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61号 |
中铁十九局地方镇洗石场 |
未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54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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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64号 |
卞向伟石料厂 |
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252项:一般:第253项:较重: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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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65号 |
陈斌石料厂 |
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252项:一般:第253项:较重: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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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68号 |
平邑大运石材厂 |
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252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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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76号 |
平邑县孙保华石材厂 |
工业生产企业未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47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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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81号 |
平邑县源源加油站 |
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46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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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92号 |
平邑县王军石材厂 |
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253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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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93号 |
平邑县皓天石材加工厂 |
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253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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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97号 |
山东恒源铝业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43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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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98-1号 |
临沂金灿陶瓷有限公司 |
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252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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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198-2号 |
临沂金灿陶瓷有限公司 |
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生产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252项:一般: |
罚主要负责人程壮志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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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环立字[2018]201号 |
平邑县正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输送生产废水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参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20项:一般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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