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pypjd/2018-0000084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18-10-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食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8.10.18
平邑县食药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8.10.18

案件类别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食品

1

(平)食药监食罚[2018]61号

董现振(平邑县东阳供销合作社小井社区农资服务中心)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该单位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三项

董现振(平邑县东阳供销合作社小井社区农资服务中心)

董现振

1、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2、罚款5000.00元。

2018/10/10日

主动履行,已于2018年10月30日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

2

(平)食药监食罚[2018]69号

金明柱(平邑县渝泰秦氏火锅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菠菜案

该单位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菠菜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四项

金明柱(平邑县渝泰秦氏火锅店)

金明柱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2、罚款5000.00元。

2018/10/17日

主动履行,已于2018年11月6日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

1

(平)食药监药罚[2018]62号

唐信亮(平邑县天华大药房)销售按劣药论处的砂仁案

该单位销售按劣药论处的砂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唐信亮(平邑县天华大药房)

唐信亮

1、没收违法所得8.40元;2、罚款330.00元。

2018/10/8日

主动履行,已于2018年11月7日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

2

(平)食药监药罚[2018]64号

秦立英(平邑县医保堂大药房)销售按劣药论处的炒桃仁案

该单位销售按劣药论处的炒桃仁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秦立英(平邑县医保堂大药房)

秦立英

1、没收违法所得33.95元;2、罚款240.00元。

2018/10/10日

主动履行,已于2018年10月31日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

3

(平)食药监药罚[2018]65号

时海莉(临沂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邑莲花连锁店)销售按劣药论处的琥珀、紫石英及朱砂案

该单位销售按劣药论处的琥珀、紫石英及朱砂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时海莉(临沂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邑莲花连锁店)

时海莉

1、没收违法所得1441.30元;2、罚款4118.00元。

2018/10/11日

主动履行,已于2018年10月18日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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