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
1 |
(平)食药监食罚[2018]71号 |
夏京新(平邑县京新家常菜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筷子案 |
该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筷子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夏京新(平邑县京新家常菜馆) |
夏京新 |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2、罚款10000.00元。 |
2018年9月12日 |
主动履行,已于2018年9月30日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 |
(平)食药监食罚[2018]55号 |
魏国强(山东大润民超市有限公司壹号公馆便利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该单位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魏国强(山东大润民超市有限公司壹号公馆便利店) |
魏国强 |
1、没收违法所得46.00元;2、罚款10000.00元。 |
2018年9月14日 |
主动履行,已于2018年9月21日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3 |
(平)食药监食罚[2018]59号 |
张征(山东沂蒙人家有限公司服务一部)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该单位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张征(山东沂蒙人家有限公司服务一部) |
张征 |
1、没收违法所得135.00元;2、罚款10000.00元。 |
2018年9月19日 |
主动履行,已于2018年9月28日缴纳罚款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