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aqscjdglj/2018-0000055 发布机构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18-11-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018年11月第2期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018年11月第2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处罚机关
(平)安监罚[2018]0051号 平邑县资邱镇岐古村页岩砖厂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罚款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平邑县资邱镇岐古村页岩砖厂 张伟 壹万捌仟元罚款 2018/10/29 1 平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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