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 |
当事人名称 |
环境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理决定 |
立案时间 |
平环罚字[2017]66号 |
山东威凯瑞纸业有限公司 |
煤渣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散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
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2017年7月7日 |
平环罚字[2017]68号 |
平邑县金盾石膏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
1、责令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2017年7月14日 |
平环罚字[2017]76号 |
临沂佰信源食品有限公司 |
废水超标外排(外排废水氨氮超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贰拾壹元陆角。(2821.60元) |
2017年7月19日 |
平环罚字[2017]77号 |
山东奥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处理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3.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
2017年8月7日 |
平环罚字[2017]78号 |
临沂慧航机械有限公司 |
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责令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陆万玖仟贰佰元整。(69200.00元) |
2017年7月26日 |
平环罚字[2017]79号 |
平邑天香木粉厂 |
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
1、责令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
2017年7月26日 |
平环罚字[2017]80号 |
平邑县红星石膏制品有限公司 |
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
1、责令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
2017年8月1日 |
平环罚字[2017]116号 |
平邑金原矿业有限公司 |
部分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逃避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 |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停产治理;3、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4、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
2017年8月18日 |
平环罚字[2017]117号 |
平邑县仲村镇兴合村 赵国红(赵吉庆)养殖场 |
利用无防渗措施的自然沟渠排放养殖废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条;第八项。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2017年8月15日 |
平环罚字[2017]118号 |
平邑县仲村镇东乐里村高峰(高源)养殖场: |
利用无防渗措施的自然沟渠排放养殖废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条;第八项。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2017年8月15日 |
平环罚字[2017]119号 |
平邑县仲村镇东合村赵红伟(谢蕾)养殖场: |
利用无防渗措施的自然沟渠排放养殖废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条;第八项。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2、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2017年8月15日 |
平环罚字[2017]120号 |
旺多多食品有限公司 |
果皮垃圾未做围堰,未采取防流失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 |
1、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2017年8月15日 |
平环罚字[2017]121号 |
平邑县万泉增强剂有限公司 |
部分物料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款 |
1、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2017年8月18日 |
平环罚字[2017]122号 |
山东皇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并投入生产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贰仟零肆拾肆元玖角。(142044.9.00元) |
2017年8月18日 |
平环罚字[2017]123号 |
临沂年轮建材有限公司 |
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2、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陆拾玖元整。(23869.00元) |
2017年8月18日 |
平环罚字[2017]124号 |
蒙山旅游区益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养殖场 |
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存贮养殖废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条;第八项。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
2017年8月19日 |
平环罚字[2017]125号 |
平邑金丰手套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并投入生产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 |
2017年8月19日 |
平环罚字[2017]127号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临沂石油分公司 |
平邑县区域加油站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成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 责令停止使用;
2、罚款人民币壹拾元。(100000.00) |
2017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