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xgzbm23-xzcfgs-2017-1211015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16-10-3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环保局2016年10月份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平邑县环保局2016年10月份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案卷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违法事实

适用法律条款

       案审结论

1

山东奥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100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2

平邑县丰源有限责任公司

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佰零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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